{{ $t('FEZ002') }} 輔導室特教組|
各校(園)應確實督導校(園)內相關人員依上開研 習方案於115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應研習時數:
(一)行政人員及相關人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、融合教育知能 研習至少3小時。
(二)普通班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、融合教育知能研習至少6 小時(每學期至少3小時)。
(三)特教教師每年參加特殊教育、融合教育知能研習至少18 小時。
(四)特殊教育助理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、融合教育知能研習 時薪制為至少9小時、月薪制為至少24小時,應包括性別 平等教育及兒少保護等相關知能課程3小時以上。
(五)相關專業人員每年參加特殊教育知能研習至少6小時。
檢附課程連結說明1份,本次課程為系列課程之部分課程, 後續課程將陸續公告。相關問題請洽國立嘉義大學特殊教 育教學研究中心專任助理沈小姐或邱小姐,聯絡電話:05- 2068100、05-2068103。
{{ $t('FEZ012') }}
{{ $t('FEZ003') }} Invalid dat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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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6-09-21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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